歐盟重罰 Google 8.9億歐元創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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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7月23日對Google開罰8.9億歐元(約10億美元),創下《數位市場法》(DMA)施行以來最高罰款紀錄,超越先前阿里巴巴的紀錄約3.4億歐元。這筆罰款分為兩部分:
- 4.6億歐元:針對Google在搜尋結果中優先展示自家服務。執委會指出,Google將自家購物、飯店、交通與體育等服務以更顯眼的視覺與篩選功能呈現,使第三方服務難以獲得同等曝光。
- 4.3億歐元:針對Google Play未充分告知開發者與使用者其他應用程式商店或發行管道的存在,限制了更便宜的軟體取得選項。

這是Google首次因違反DMA而被裁罰。執委會表示,Google「在Google搜尋中給予自家服務優惠待遇」,並已要求其改正。Google方面則提出並開始測試搜尋結果呈現方式的調整,執委會將持續監督是否符合規定。
8.9億歐元約佔Alphabet上一完整會計年度營收(4020億美元)的0.25%,低於淨利的1%。儘管金額創DMA新高,對Google整體財務影響相對有限。Alphabet股價在消息公布後出現波動,但市場更關注其AI投資成本。
Google對裁罰表示反對,認為這會削弱服務品質,並使Play商店安全性下降。執委會已就搜尋罰款與Google討論其AI Overviews與AI Mode等新功能的影響,這些功能顯示較少連結、卻帶來更多營收。
DMA旨在限制大型數位平台的市場支配力,要求「守門人」企業不得自我優惠、並開放競爭。此前蘋果與Meta也曾因類似問題被罰,但本次Google的金額已改寫紀錄。執委會強調,產品應靠實力勝出,而非依靠平台所有權優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