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elseries 總代理鈦宇數位發表聲明 呼籲消費者注意 Steelseries 耳機仿冒品

分類: 週邊 市場訊息   5/24/2011   SteelSeries


Steelseries丹麥商賽睿日前針對近日台灣市場所出現之 Steelseries 仿冒品發表重大宣告,宣示為維護消費者使用權益,避免消費者因使用仿冒品對於Steelseries 產品品質產生不好意象,並導致消費者購買仿冒品導致產品發生問題無法維修,特公告消費者購買Steelseries 產品需注意事項。

Steelseries丹麥商賽睿產品總代理鈦宇數位販售之Steelseries 產品皆會在出貨時附上鈦宇數位保固卡,消費者購買時會加蓋店家店章做為保固維修依據,請消費者於購買時注意是否有隨貨附上保固卡,任何未經合法授權方式於通路或是網路上販售之Steelseries 產品,代理商有權拒絕任何後續維修保固服務。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。

Steelseries丹麥商賽睿表示,最近在台灣市場上出現 Steelseries 耳機產品 的仿冒品,由於產品製作粗糙,加上品質不穩定易故障,已發生多起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仿冒品,之後故障送至總代理鈦宇數位要求維修的案例。對於如此嚴重欺騙消費者的惡劣行為,Steelseries丹麥商賽睿嚴重譴責販售後即不負一切責任的走私業者,以及助紂為孽的販賣店家。

仿冒品辨識方式



商標法規定:
為了保護商標不被盜用,「商標法」特別規定,盜用者要處以刑罰。依照「商標法」第八十一條規定:「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:一、於同一商品或服務,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。二、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,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,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。三、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,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,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。」

至於販賣仿冒品部分,依照「商標法」第八十二條規定:「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、意圖販賣而陳列、輸出或輸入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