驚爆案外案!涉嫌撞死送報生英商林克穎再爆涉用盜版前科

分類: 其他 市場訊息   2/16/2011   BSA


涉嫌酒後開車撞死送報孝子的英籍印度人林克穎案,台北地院在審理時意外查出案外案,發現嫌犯林克穎曾改名,其原名即是多年前因違反著作權法而遭通緝的柯睿明(Khala Hami),他所任職的「英商怡法媒體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」因涉嫌使用盜版軟體於民國90年遭查緝,其後柯睿明返回英國,旋即改名,以新名即林克穎名義返回台灣經營恩禧策略傳播股份有限公司,沒想到仍慘遭台北地院識破,於今年一月依違反著作權法判刑6個月,可易科罰金,民事判賠償515萬元。

民國99年3月間英籍印度人林克穎在涉嫌酒駕撞死送報孝子後逃逸,引發社會一片指責,遭檢方起訴,法院在展開追查酒駕一案的過程中,竟意外驚爆案外案,發現原來林克穎其實就是多起官司纏身的柯睿明。

林克穎在台灣一開始是以「柯睿明」的名字在英商怡法媒體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擔任創意總監,該公司在民國90年被檢警查獲涉嫌侵權非法重製Microsoft、Adobe、Autodesk的軟體,而遭到法院通緝。

於法院審理期間,柯睿明返回英國,旋即更名改姓,並以「林克穎」的新身份重返台灣,另開立廣告設計服務的「英商恩禧臺灣分公司」,但林克穎仍無畏檢警查緝,不改侵權之行為,該公司非法擅自重製Microsoft、Adobe等商業軟體,民國94年再度遭檢警查緝並經法院判刑,並應賠償著作權人179萬元。

台灣商業軟體聯盟(BSA)共同主席季建廷表示:「像林克穎該案,嫌犯原以為自己改名換姓,收掉原有的公司再起爐灶,就能躲避檢警追查,但卻萬萬沒想到最終仍逃不過法律的制裁!因此,再次呼籲全台企業主千萬不可投機取巧,應知法守法正視企業營運的每一個重要環節,勿挑戰公權力,別心存僥倖想藉由更改企業名稱或更改名字以規避刑責。」

季建廷主席也指出,去年BSA邀請反盜版大使馬如龍共同積極宣導軟體反盜版行動,成功提升全民對智財權及打擊盜版的觀念,且創下單月檢舉量歷年新高的成績;今年BSA也將會持續密集與檢警單位配合,針對其餘遭鎖定企業,加緊腳步進行查緝行動,籲企業主應正視企業內軟體使用狀況,並建立正確的軟體資產觀念,以免面臨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,非常得不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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