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 呼籲政府共同照顧計程車、租賃車 支持多贏的解決方案

分類: APP 新品報導   3/6/2019   uber


Uber 今日(6日)呼籲交通部重新考量於2月21日公布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 (簡稱「 103條之1運管新規」),此規範於預告之後進入60天諮商期。一旦實行,新的運管規則將嚴重衝擊租賃業者的發展、威脅10,000名 Uber 平台代僱駕駛及其家庭的生計,同時也限制了台灣300萬名 Uber 平台使用者的自由選擇權益。


交通部所提出的租賃業運管規範修正包含租賃業與平台業者合作「起租至少為一小時,並不得以優惠或折扣名義規避」,然而,大部分的行程多為一小時以內,以及「不得巡迴攬客」,要求租賃車在每趟行程結束後必須返回車行才能再出發接案,這些修訂看似照顧了台灣的計程車產業。而這個規範的立意可能會獲得部分人支持,但規範本身違反競爭、危害租賃駕駛生計,並且扼殺了創新。

為了找到對各方都能贏的解決方案,Uber 認為 「網約多元小客車」方案是可以研擬的方向,讓消費者都可以透過 app 叫計程車或是租賃車,而這也是全球有數百萬 Uber 支持者喜愛的叫車方式。我們認為這個方向可以讓計程車、租賃車業者和駕駛都可以用科技、而乘客也有選擇的多贏局面。

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:「Uber 認同政府想要提升計程車產業所做的努力,但是不應該為了照顧一個族群,而犧牲同樣是運輸產業中另一個合法、合規的駕駛族群和業者的生計。法規應該促進公平競爭、市場自由、以及支持整體運輸業的升級。我們希望政府能與各方積極諮商,尋求多贏的解決方案。」

Uber 台灣自2017年已調整營運模式,完全符合交通部的法規,持續與租賃車業者合作。目前 Uber 平台在台灣有超過10,000名的代僱駕駛,以及超過300萬的 Uber app 使用者。在亞洲其他地區和全球市場中,Uber 也成功地與當地計程車業者合作,以提升計程車業者的經濟機會。